

“曙光三面翻”销售管理制度
各省级代理商、办事处、公司各科室: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向外拓展,为明确省级代理商、办事处及销售人员的职责,提高市场营销水平,强化售前、售中、售后管理工作,增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完善财务结算管理,规范市场营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省级代理商资格认定及职责:
1、 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在当地有良好的口啤,具备较强的营销能力和经济能力,能遵纪守法,认真履行代理商职责,在社会上没有不良记录。
2、 负责人品行端正,社会人际关系良好,能守信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具备较好的营销管理经验,有能力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3、 有3名以上专职三面翻营销人员,2名以上售后服务人员。
4、 能有效组织市场营销活动,并在3个月内完成销售任务500平方以上的,否则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资格。
5、 公司应维护代理商的权益,公司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介入代理商授权代理地区开展业务营销工作,所有授权范围内客户,都应由代理商接洽及定价,并保证代理省份只有1个代理商,并负责为代理商提供业务营销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宣传资料提供为代理商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省级代理商合作期暂定为一年,年最低完成销售不低于2000平方,代理商拥有优先续签权。
6、 在财务结算方面,对定做的三面翻产品,由代理商先行支付50%的货款,公司即下单生产,产品出厂前,代理商再支付50%的货款,公司负责代办托运,运费由代理商承担,代理商负责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代理商可以先收客户的预付金额再转付给我们启动生产,至于具体事项代理商自己决定)
7、 在价格方面,公司根据代理商提供的订单,按实际材料成本,每平方收取30元的加工费,具体价格为上横梁每米245元,下横粱每米335元,侧梁每米166元,(以上价格含所有部件及配件)三棱柱每米55元(1.8厘米厚度)原装外置90W进口松下电机1450元,超高件每副25元,电箱每个800元,PC系统每套10500元。公司免费为代理商提供3年的维修用塑料件,
8、 公司应为代理商提供优质的三面翻产品,如因质量造成三面翻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公司指派专业工程师前往维修,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人为或自然灾害及其它原因,需公司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维修或支援的,代理商负责其交通及住宿费用,并承担技术人员每人每天90元钱的出差补,工资部分由公司承担。
9、 公司每6个月派技术人员对代理商订制的三面翻产品进行一次巡查及保养工作,尽力减少代理商订制产品的故障率,并及时向代理商通报最新产品信息及各特定时期产品保养信息。并为双方的商业秘密。
10、 代理商年完成8000平方米订单后,公司为鼓励代理商奖励代理商售后服务专用车1部,价值6-7万元。10000平方以上,奖励8万元以上豪华工具车一部,并授予优秀代理商称号。
二、 办事处(合作联盟型)设置条件及职责:
1、 办事处负责人应品行端正,遵纪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2年以上营销从业经验,具备良好的市场拓展能力,严格按公司界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违规操作,并为办事处的经营负全责。
2、 办事处负责人承担前期开办费用及所聘用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按订单平方数,每平方返利50元给办事处,(每个月25日结算一次),负责人有权支配办事处业务提成返利及制定办事处人员业务提成比例,具有独立人事任免权,所有签订合同款,均转至公司指定帐号,并负责应收帐款的催收和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收集上缴工作,不得挪用公司货款。。
3、 设置办事处,需有3人以上营销从业人员及1名售后服务人员,并每月向公司通报办事处运营情况及营销情况,认真负责地做好签约方前期信用资讯、经营状况、社会声誉、企业财务状况等资讯的收集工作,并如实向公司汇报,如有隐瞒事实真相,造成公司被诈或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办事处负责人负全责,在合作期内前三个月,需完成订单300平方以上,合作正式生效,全年需完成不低于1500平方,合作期暂定为1年,并拥有优先续签权。
4、 不得利用办事处的名义,从事与曙光三面翻销售无关的事,否则引发的任何事情均与公司无关,公司授权给予开展业务所用的营业执照、办事处公章等有关证件只能用于三面翻产品签订合同之用,其它场合使用均为无效。
5、 公司应维护办事处的权益,公司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介入公司授权代理地区开展业务营销工作,所有授权范围内客户,原则上都应由办事处接洽,如客户指定的,并经公司确认是其老客户的,公司销售人员可以洽谈业务,但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给办事处规定的底价,公司原则上只在一个省设立一个办事处,如需增设,需得到所在省办事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设立,公司负责为办事处提供业务营销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宣传资料提供为办事处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6、 办事处人员及公司销售人员新开发的省级代理商,可按其代理商全年业务总额提取1%的业务抽成,结算按季度结算,公司销售人员提成按业务总额的4%抽成,未收回的款项暂不提成。
7、 本管理制度从2008年3月18日起正式执行。
2008年3月18日